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
2023-04-24
为做好我校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学校代码:10737)序号本科专业 大类 本科院校二级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学制学费标准(元/年) 备注 1能源类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1 2年 4400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503 2年 4400 2生化类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1 2年 4400 3资源类地理科学 070501 2年 4000油气储运工程 081504 2年 4400石油工程 081502 2年 4400 4装备类汽车服务工程 080208 2年 4400 5教育类汉语言文学 050101 2年 3800历史学 060101 2年 3800学前教育 040106 2年 3800 6新闻类新闻学 050301 2年 3800 7艺术类美术学 130401 2年 6500 附注:1.学费入学时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 2.招生计划数待省教育厅批复后另行通知。 二、招生对象、报考方式、考试方式、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资格审核确认、录取办法、体检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1号),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2号)和《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2022〕9号)文件执行。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满足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工作分两轮进行,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入第二轮测试。测试地点为兰州城市学院校本部(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测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3月3日 (星期五) 2023年3月13日 (星期一) 9:00——11:00 专业能力测试 (首轮) 专业能力测试 (第二轮) (二)专业能力测试方式按专业性质分两类进行 1.美术学根据专业大纲进行测试(见附件7)。 2.除美术学以外的所有专业按本科专业大类进行笔试,按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笔试内容按照我校公布的专业基础测试大纲进行。同时将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学校最低控制线。 四、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及电话(传真):招生办公室0931-5108903 监督部门及电话: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931-7603307 网址:http://zhaosheng.lzc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能源类).doc 附件2: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生化类).docx 附件3: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资源类).doc 附件4: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装备类).docx 附件5: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教育类).docx 附件6: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新闻类).docx 附件7: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大纲(美术学专业).doc 附件8: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pdf 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