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校题库师资APP客户端
统招专升本 成人高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研 英语四六级
人力资源师 心理咨询师 教师资格证 公共营养师 社会工作者 育婴师 翻译资格 营养师 保育师 养老护理员 家庭教育指导师 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 陪诊师 演出经纪人 健康营养训练营 母婴护理员 家庭照护员 电工 劳动关系协调员 湖南计算机水平考试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初级会计师 中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银行从业 会计实操 税务师 高级经济师
二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 一级消防工程师 二级消防工程师 八大员 BIM工程师 公路检测工程师 消防设施操作员 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咨询工程师
执业药师 护士资格证 健康管理师 主管护师 初级护师
公务员 文职 事业单位
2023年甘肃省西部计划招募公告
2023-05-27
2023年甘肃省西部计划招募公告根据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招募选拔工作安排,由中央财政支持,省级财政配套,2023—2024年度西部计划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按照自愿报名、公开招考、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工作(不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一、招募对象(一)甘肃招募服务本省选拔标准根据全国项目办招募政策和各地岗位申报情况,甘肃省西部计划省内招募仅面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甘肃户籍(不含临夏州户籍,甘南州迭部县户籍,兰州市安宁区、皋兰县户籍,陇南市成县户籍)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无挂科科目(特殊情况需出具高校证明),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023年7月20日前需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党员、有志愿服务经历和担任过各级团学骨干的优先,并通过西部计划统一考试和体检。(二)外省对口招募服务甘肃选拔标准根据全国项目办对口招募政策安排,由天津、江西、河南、陕西、黑龙江、湖北等6个对口省(市),分别面向其省内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党员、无挂科科目)为我省对口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对口招募省(市)甘肃户籍(不含临夏州户籍,甘南州迭部县户籍,兰州市安宁区、皋兰县户籍,陇南市成县户籍)学生必须参加甘肃省基层服务项目统一考试,不参加考试的不享受服务期满(两年)后甘肃的安置政策。外省仅对口6省(市)本科及以上甘肃籍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甘肃省基层服务项目统一考试,不再招募除对口6省(市)外其他省(市)甘肃籍毕业生。以上人员报考时仅限报考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招考岗位。二、报考条件参加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基层服务项目统一考试的甘肃户籍人员只限报考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招考岗位。甘肃省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统一考试仅限甘肃户籍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考生报名时需在报名系统内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两章齐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在校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扫描件。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各岗位不限专业。三、报名程序本次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团委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2023年“西部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参加甘肃省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统一考试的人员,必须通过西部计划官网报名,经学校审核推荐,通过省西部计划项目办资格审核后,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报名系统再次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通过高校审核推荐人员、未在西部计划官网系统报名人员、非甘肃籍人员考试报名审核时将不予通过。(一)提交报名申请(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和报名系统内的《2023年“西部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考生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二)报名资格审核及信息修改确认(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将通过入校审核或集中线下审核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将在报考系统审核中认定为不通过,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省西部计划项目办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西部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由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省西部计划项目办提交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三)打印《准考证》(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四、考试时间和内容考试时间: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五、应试证件及考场设置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西部计划考点设在兰州市内,所有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地点及考场参加考试。六、考试违纪处理考试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七、成绩查询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八、审核录取(一)资格复审根据招募总指标,按照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两章齐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在校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体检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团中央西部计划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将在指标限额内按照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超出指标限额的不再递补。(三)公示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将对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团省委统一发文录取。 省西部计划项目办联系电话:0931—8122102 附件:“西部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2023年甘肃省特岗教师考试公告
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要求,2023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范围2023年,我省将在以下68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七里河区、榆中县、永登县、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白银区、平川区、秦州区、麦积区、甘谷县、秦安县、清水县、武山县、张家川县、肃南县、民乐县、高台县、山丹县、凉州区、天祝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武都区、宕昌县、成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徽县、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市、庄浪县、静宁县、西峰区、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庆城县、临夏市、积石山县、康乐县、和政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永靖县、临潭县、卓尼县、碌曲县、舟曲县、迭部县、夏河县、玛曲县、合作市。二、计划和岗位(一)全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5000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90名),聘期为3年。(二)实施县(市、区)招聘计划和岗位由市(州)在“特岗计划”实施办法中统一公布。三、基本原则(一)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与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二)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四)“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的县城所在地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五)“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由市(州)统筹组织、以县(市、区)为主,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等地区倾斜;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音体美、英语、科学、劳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四、报考条件和要求(一)报考条件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4.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岗位具体学历要求由实施市县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5.以本地户籍为主。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均可报名。具体户籍要求由实施市县作出明确规定。(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合格(笔试成绩单在有效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特岗计划”笔试考试,通过“特岗计划”笔试后,须在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环节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未取得,则取消参加“特岗计划”面试考试资格。3.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三)其他要求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4.各市(州)教育局要及时汇总并审核所辖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的岗位设置表,于线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市(州)“特岗计划”招聘公告,并将所辖县(市、区)的岗位设置表一并进行公布,同时将招聘岗位要求的笔试试卷类型(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及具体学历要求标注在岗位设置表中显眼位置,提醒考生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合适岗位进行报考。五、实施办法(一)报名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考生以各设岗县(市、区)公布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的一个学科岗位。“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及通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2.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4),由县(市、区)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协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二)笔试1.笔试组织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和考场安排工作。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2.笔试时间和地点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9:00-11: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14:00-16: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3.笔试科目和内容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4.应试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5.考场设置 全省以11个市(州)分别作为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各市(州)要按照择优原则,考点应设在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和高考定点学校,并提前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各市(州)考务实施机构于6月16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6.考试违纪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7.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三)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公布的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四)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实施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实施县(市、区)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实施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州)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各地要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市、区)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五)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市、区)要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施县(市、区)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市、区)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相关市(州)在本市(州)跨县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区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调剂县区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市(州)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六)体检对拟聘用人员,由各实施县(市、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七)复审和公示设岗市(州)统一组织县(市、区)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3年7月29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附件2)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复审并公示。 (八)发文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设岗县(市、区)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1.各市县要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2.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六、保障政策(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市县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市县财政负责补齐。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实施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实施县(市、区)负责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实施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七、工作要求(一)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各市县要建立健全招聘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3年全省“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各市县要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3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二)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实施县(市、区)录取结束后,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三)从严开展实施工作监督检查相关市(州)要加强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特岗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不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和入编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市(州)一经核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存在拖欠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不能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不能及时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等情况的,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我省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情况调整下一年度各市(州)设岗名额。本方案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各市(州)要按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实施办法,由市(州)教育局负责解释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县(市、区)按照市(州)《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并报市(州)教育局审核备案。 附件:附件1: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各市县设岗名额分配表 附件2: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3:甘肃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特岗计划”市(州)教育局联系方式 附件4“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2023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一、目标任务 2023年,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省选拔招募一批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招募名额以国家下达人数为准,并对支医岗位名额单列),服务期为2年。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为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的普通高等院校甘肃户籍或高考时户籍在甘肃的2023年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放宽至毕业24个月以内、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放宽至退出现役24个月以内。报考支医岗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不限毕业年度。 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前应获得毕业证书。 5.报考支医岗位的毕业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不予通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 1.以往参加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项目服务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并实行报考告知承诺制,先考试,再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并签署《“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人社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一)报考申请提交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后自动生成的本人照片进行注册,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和《“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只限填报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服务岗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与市(州)人社部门联系(联系方式附后);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二)报考信息确认 报考信息确认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 (三)报名信息修改 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再次修改后,必须重新提交系统确认,并等待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确认通过的,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申请修改报考身份信息,仅可申请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人员申请修改身份信息的,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三支一扶”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向报考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修改申请,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州)人社部门汇总,由市(州)人社部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修改。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市(州)人社部门提交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指标分解 选拔指标由省人社厅依据各地报考人数、岗位需求数和 “三支一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分解下达至各市(州)和兰州新区,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并对兰州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单列指标。各市(州)负责向非单列县(市、区)分解下达指标,对县(市、区)报考不足2人的支医岗位指标由市(州)调配至其他县(市、区)相同岗位,考生相应参加调配县区考录和岗位分配。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是否加分由相关市(州)根据本地实际研究自定(加分不得超过3分),不加分的可采取对少数民族考生单列选拔指标的办法给予适当倾斜。指标分解方案由各市(州)确定后在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团委、财政、卫健、公安、网信等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职责分工,统筹实施好选拔招考工作。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考试报名、信息汇总、命题制卷(包括藏文试卷)、试卷保管、考场设置、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考务实施机构要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工作。兰州新区考试组织等工作由兰州新区会同兰州市共同负责实施。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二)考场设置 全省以14个市(州)分别作为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各市州要按照择优原则,考点应设在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和高考定点学校,并提前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甘南州的藏语言试卷考生单列,不与汉语言试卷考生混编。各市(州)考务实施机构于6月16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 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2.考试科目及内容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要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对因违纪或违反《“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六)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 六、审核录取 资格初审、体检及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由市(州)人社部门、兰州新区组织部门确定后,应于资格初审工作开始3日前向社会公布,资格初审和复审应由不同人员分别把关。 (一)资格初审 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资格初审名单。对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由县(市、区)列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初审名单的人员下载填写《甘肃省2023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须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到县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各市(州)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无三甲医院的地区可安排至市(州)综合性医院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三)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和体检的人员,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报市(州)人社部门复审,复审内容重点包含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役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住院医师规培生须提供培训合格证)、准考证、体检结果等。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四)公示 市(州)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州)人社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地区、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毕业院校、专业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进入公示环节后产生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录取发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州)形成《拟录取人员报告》(含附件2),于8月2日前报省人社厅。省级统一发文录取。 七、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各市(州)人社部门和兰州新区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25号)要求,对“三支一扶”全体新招募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市(州)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岗前培训任务落实。 (二)安排上岗 各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基层教育、卫生、农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岗位服务。对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和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也可安排。所有新招募人员应于9月底前全部安排到岗,并同步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在岗状态。 八、待遇保障 (一)在岗待遇。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市(州)或县(市、区)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100元向各地拨付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 (二)人员管理。各地要严格人员管理,关心重视成长。可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借调到上级单位工作。允许“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离岗,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州)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变更在岗状态为“岗位脱离”。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打印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三)优惠政策 1.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惠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支医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符合国家职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人员,由服务单位、县级人社部门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县级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和服务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不再实行试用期。 1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留在基层岗位工作的人员,在提拔任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考虑,并纳入基层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1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发挥“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推进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衔接、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政策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安排必要工作和培训经费,及时拨付生活补贴等各项待遇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选拔招募和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工作纪律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选拔招募程序和有关考试纪律要求,强化市县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招募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报名咨询、指标分解、考务实施、资格审核、体检公示、培训上岗、待遇落实等各环节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工作中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将对招募各环节工作和选拔人员待遇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程序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依法依规坚决严肃查处。 (三)确保工作进度 各地要周密部署、提前谋划、压茬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选拔招募各环节工作,确保9月底前新招募人员全部上岗到位,按进度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数据报送等工作,并于12月11日前将本年度“三支一扶”工作总结报省人社厅。 联系电话: 省人社厅 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0931-8723159 考试中心 0931-4676230、8948645、4810240 兰州市: 0931-8487079 天水市: 0938-8215762 嘉峪关市:0937-6789790 武威市: 0935-2232560 金昌市: 0935-8332933 酒泉市: 0937-2618488 张掖市: 0936-8360233 庆阳市: 0934-8683373 平凉市一、目标任务2023年,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省选拔招募一批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招募名额以国家下达人数为准,并对支医岗位名额单列),服务期为2年。二、选拔对象和条件选拔对象为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的普通高等院校甘肃户籍或高考时户籍在甘肃的2023年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放宽至毕业24个月以内、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放宽至退出现役24个月以内。报考支医岗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不限毕业年度。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4.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前应获得毕业证书。5.报考支医岗位的毕业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不予通过。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1.以往参加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项目服务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三、报名程序本次考试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并实行报考告知承诺制,先考试,再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并签署《“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人社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一)报考申请提交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后自动生成的本人照片进行注册,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和《“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只限填报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服务岗位。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与市(州)人社部门联系(联系方式附后);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二)报考信息确认报考信息确认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三)报名信息修改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再次修改后,必须重新提交系统确认,并等待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确认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报考人员申请修改报考身份信息,仅可申请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人员申请修改身份信息的,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三支一扶”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向报考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修改申请,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州)人社部门汇总,由市(州)人社部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修改。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市(州)人社部门提交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四、指标分解选拔指标由省人社厅依据各地报考人数、岗位需求数和 “三支一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分解下达至各市(州)和兰州新区,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并对兰州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单列指标。各市(州)负责向非单列县(市、区)分解下达指标,对县(市、区)报考不足2人的支医岗位指标由市(州)调配至其他县(市、区)相同岗位,考生相应参加调配县区考录和岗位分配。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是否加分由相关市(州)根据本地实际研究自定(加分不得超过3分),不加分的可采取对少数民族考生单列选拔指标的办法给予适当倾斜。指标分解方案由各市(州)确定后在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人社厅备案。五、考试(一)考试组织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团委、财政、卫健、公安、网信等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职责分工,统筹实施好选拔招考工作。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考试报名、信息汇总、命题制卷(包括藏文试卷)、试卷保管、考场设置、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考务实施机构要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工作。兰州新区考试组织等工作由兰州新区会同兰州市共同负责实施。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二)考场设置全省以14个市(州)分别作为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各市州要按照择优原则,考点应设在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和高考定点学校,并提前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甘南州的藏语言试卷考生单列,不与汉语言试卷考生混编。各市(州)考务实施机构于6月16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三)考试时间和内容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 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2.考试科目及内容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四)应试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五)考试违纪处理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要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对因违纪或违反《“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六)成绩公布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六、审核录取资格初审、体检及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由市(州)人社部门、兰州新区组织部门确定后,应于资格初审工作开始3日前向社会公布,资格初审和复审应由不同人员分别把关。(一)资格初审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资格初审名单。对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由县(市、区)列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初审名单的人员下载填写《甘肃省2023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须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到县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二)体检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各市(州)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无三甲医院的地区可安排至市(州)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三)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和体检的人员,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报市(州)人社部门复审,复审内容重点包含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住院医师规培生须提供培训合格证)、准考证、体检结果等。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四)公示市(州)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州)人社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地区、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毕业院校、专业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进入公示环节后产生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五)录取发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州)形成《拟录取人员报告》(含附件2),于8月2日前报省人社厅。省级统一发文录取。七、培训上岗(一)岗前培训各市(州)人社部门和兰州新区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25号)要求,对“三支一扶”全体新招募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市(州)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岗前培训任务落实。(二)安排上岗各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基层教育、卫生、农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岗位服务。对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和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也可安排。所有新招募人员应于9月底前全部安排到岗,并同步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在岗状态。八、待遇保障(一)在岗待遇。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市(州)或县(市、区)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100元向各地拨付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二)人员管理。各地要严格人员管理,关心重视成长。可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借调到上级单位工作。允许“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离岗,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州)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变更在岗状态为“岗位脱离”。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打印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三)优惠政策1.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惠政策。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支医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8.符合国家职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人员,由服务单位、县级人社部门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县级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和服务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不再实行试用期。1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留在基层岗位工作的人员,在提拔任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考虑,并纳入基层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1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九、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发挥“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推进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衔接、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政策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安排必要工作和培训经费,及时拨付生活补贴等各项待遇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选拔招募和考试工作顺利开展。(二)严格工作纪律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选拔招募程序和有关考试纪律要求,强化市县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招募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报名咨询、指标分解、考务实施、资格审核、体检公示、培训上岗、待遇落实等各环节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工作中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将对招募各环节工作和选拔人员待遇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程序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依法依规坚决严肃查处。(三)确保工作进度各地要周密部署、提前谋划、压茬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选拔招募各环节工作,确保9月底前新招募人员全部上岗到位,按进度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数据报送等工作,并于12月11日前将本年度“三支一扶”工作总结报省人社厅。联系电话:省人社厅 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0931-8723159 考试中心 0931-4676230、8948645、4810240兰州市: 0931-8487079天水市: 0938-8215762嘉峪关市:0937-6789790武威市: 0935-2232560金昌市: 0935-8332933酒泉市: 0937-2618488张掖市: 0936-8360233庆阳市: 0934-8683373平凉市: 0933-8226225白银市: 0943-8246833定西市: 0932-8236520陇南市: 0939-8236221临夏州: 0930-6213722甘南州: 0941-8212613兰州新区:0931-8259387 附件: 附件1:甘肃省2023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 附件2:甘肃省2023年“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3:三支一扶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
定西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04-30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和《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定政办发〔2014〕97号)、《关于取消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项政策的通知》(定政办发〔2016〕130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50号)及相关规定,2023年我市继续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漳县、岷县和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3名,其中:漳县55名,岷县211名,市直27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年龄不限。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中的招聘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教研厅〔2010〕1号)及《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规定的规范称谓申报。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招聘范围是本县的,生源地须为本县或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2023年4月28日)户籍迁入本县。7.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笔试合格成绩单任教学段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对应。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8.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对象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当前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在市内外已就业,如报考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岗位,须提供报名起始之日前(不含2023年5月8日)与就业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9.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含引导或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就业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国家和省上另有规定的外)。(6)尚在试用期的。(7)记入我市统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的。(8)现役军人。(9)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三、招聘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市、县考试不在同一时间)。1.报考信息查询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8日开始登录定西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dingxi.gov.cn),阅读《定西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并查阅《网上报名指南》。2.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1)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在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4日17∶00登录定西市人社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报名”模块,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100KB)。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定西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网上报名指南》,承诺本人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误报、错报、虚报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2)上传附件。将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等证件,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只上传信息完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网上资格审核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5日17∶00。市、县招聘办网上资格审查人员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本人自行负责。报名期间,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错误报名信息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市人社局10楼1014室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果会实时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报考人员也可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5.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6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50元。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的考生需要缴费2次。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的考生需分别打印准考证,并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分别参加考试,具体打印时间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通知。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相关环节,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二)笔试1.考试组织: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通知。笔试在市政府所在地集中考试,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3.笔试内容:报考综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专业知识。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予以调整,在考试前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5.笔试携带证件: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笔试当天上午7:30、下午13∶00进入考点,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考生所需文具由市人社局免费统一配备,其他任何自备文具、书籍、资料、稿纸等物品不得带入考点及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计算器、电子(智能)手表、智能手环、项圈等在内的其他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带至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5日后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供考生查询。(三)资格复审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人员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四)面试1.有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发布后,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2.面试方案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公布。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面试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若电话无法接通责任自负。(五)成绩1.无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2.所有有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六)体检考试工作结束后,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分别由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如考生怀孕,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七)考察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市直单位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县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考察工作由县上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廉洁自律、就业状态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拟聘人员给予评价并形成考察材料,并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八)公示、审批与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分别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者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审核不合格、公示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公示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在市、县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岗,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四、有关事项1.定西市人社局网站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审批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被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连续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1)漳县漳县人社局:0932-4866387 0932-4861237(2)岷县岷县人社局:13679311035岷县教育局:0932-5934598(3)市直:0932-8235619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0932-6913635市水利科学研究所:0932-8212319市妇幼保健院:0932-8225941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0932-8212324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0932-8219821市自然资源局安定分局巉口镇国土资源中心所:0932-8260106市幼儿园:0932-8235073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和应急指挥中心:0932-8226972(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附件:1.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2023招聘岗位列表.xls2.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网上报名指南.doc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4.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4.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来源:定西市人社局
2023年兰州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 升本科招生简章
2023-04-28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函〔2022〕9号)《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1号)和《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23年兰州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如下。一、招生对象(一)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2023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甘肃省应征入伍,退役且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2.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兰州理工大学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共有2个本科专业,总招生计划20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项招生计划(免试入学计划、退役大学生计划、建档立卡户计划等)以甘肃省教育厅统筹协调下达的计划为准,具体另行通知。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科类学制备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理工2酒泉校区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503理工2酒泉校区注:我校专升本学生需在新能源学院(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66号)进行两年制专升本学习。三、招录方式(一)免试入学免试条件参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1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免试生招录入学具体办法请参照《2023年兰州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入学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二)统一考试除已被免试入学录取的考生外,其他考生需参加统一考试。统一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两部分,采取平行志愿招录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考试内容、报名流程、资格审核、考试时间、录取原则等详见附件《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函〔2022〕9号)及附件《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2号)。四、收费标准根据甘肃省发改委下发标准执行,与同专业普通本科生收费标准一致。五、其他事宜(一)广大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电话咨询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及相关问题,也可以直接到学校现场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931-2973947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兰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行政楼401室)(二)为保证考试招生工作过程的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兰州理工大学纪委:0931—2911556 兰州理工大学2023年2月18日附件1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 《2023年兰州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入学专业能力测试通知》附件3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附件4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河西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甘教发函〔2022〕9号)《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1号)《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河西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一)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退役且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二、招生专业及计划(一)招生计划甘肃省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包括总计划、免试入学(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建档立卡户专项计划及分专业计划等。(二)招生专业三、报考方式统一网上报名。报名要求及流程详见《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和《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四、考试方式全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实行免试入学和统一考试两种方式。(一)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指在甘肃省普通高职(专科) 院校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退役士兵毕业生。具体事宜以《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准。我校专业能力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测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各专业测试内容及大纲见附件。测试时间:2023年3月3日9:00-10:30测试地点:河西学院校本部(张掖市北环路846号)(二)统一考试。除已被免试入学录取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须参加统一考试。统一考试及阅卷均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两部分。1.文化素质。主要测试考生基本公共知识。考试科目统一为《计算机基础》和《大学英语》。考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制定并统一公布和命题。2.专业基础。主要测试高职(专科)学生专业类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考试大纲由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对应的专业大类,按专本兼顾的原则制定,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并命题。五、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一)志愿填报按照《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二)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具体办法按照《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三)录取后,请生源学校将审核通过并盖章的《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资格审核表》(免试生,一式2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2份)等报名材料直接装入录取学生档案。六、学籍注册普通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由录取学校核实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信息,如不相符,取消普通专升本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七、体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时间为新生入学报到后。八、收费标准1.学费:护理学、临床医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助产学、针灸推拿专业4600元/学年/人,旅游管理、小学教育专业3800元/学年/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专业4000元/学年/人。2.住宿费:900元/年3.其他费用按入学时实际标准缴费。以上费用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九、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甘肃省张掖市北环路846号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邮 编:734000 联系电话:0936-8283598联系人:高 宏 E-Mail:zhshb@hxu.edu.cn河西学院招生网:http://zsw.hxu.edu.cn/附件【23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招委发1号 .pdf】已下载269次附件【23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招委发2号.pdf】已下载224次附件【河西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免试生专业测试护理学考试大纲.doc】已下载159次附件【河西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免试生专业测试康复治疗学考试大纲.doc】已下载56次附件【河西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免试生专业测试临床医学考试大纲.doc】已下载74次附件【河西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免试生专业测试旅游管理考试大纲.doc】已下载82次附件【河西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免试生专业测试农学考试大纲.doc】已下载139次附件【河西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免试生专业测试生物科学考试大纲.doc】已下载96次附件【河西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免试生专业测试小学教育考试大纲.doc】已下载232次附件【河西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免试生专业测试医学影像技术考试大纲.doc】已下载157次附件【河西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免试生专业测试药学考试大纲.doc】已下载82次附件【河西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免试生专业测试针灸推拿学考试大纲.doc】已下载84次附件【河西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免试生专业测试种子科学与工程考试大纲.doc】已下载95次附件【河西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免试生专业测试助产学考试大纲.docx】已下载43次来源:河西学院官网
甘肃省武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4-2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全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武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特别提示: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和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专业划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等规定的规范表述执行。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原则上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包含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出具证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报市招聘办审定。(六)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七)招聘范围1.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面向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21届、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3.面向社会的招聘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应聘人员均可报考。在职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同意。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形成回避情形的;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登录武威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gswuwei.gov.cn/)查询本公告及附件《武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专业目录》,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二)网上报名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二)09∶00至5月13日(星期六)18∶00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武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端口,进入“我要报名”,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及登录密码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上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申请并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认真核实个人填报事项,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更、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属县区招聘岗位的与对应县区招聘办联系;属市直招聘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岗位与市教育局联系,医疗卫生行业招聘岗位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其他岗位与市招聘办联系。2.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由武威市招聘办及各县区招聘办分别组织实施。3.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9∶00至5月14日(星期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5月13日(星期六)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由其本人承担。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收费标准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为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9∶00至5月15日(星期一)18∶00。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特别提示: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原因导致网上缴费失败以及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其本人承担。三、《准考证》打印应聘人员于5月24日(星期三)9∶00至5月27日(星期六)8∶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如遇到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931-8726331。四、笔试(一)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二)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三)开考比例。原则上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其中:管理岗位不足1:3的,通过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该岗位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应聘人员按紧缺专业参加笔试。(四)笔试试题。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包括中学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和医疗卫生类(E类)(包括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五)笔试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及时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六)成绩公布。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市招聘办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对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进行公布。五、资格复审市、县区招聘办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市招聘办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1)不要求面试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而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平均分以下者不得进入。(2)要求面试的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平均分以下者不得进入。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岗位条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对应聘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递补时形不成竞争的非面试岗位或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面试岗位,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平均分以下者不予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市招聘办按本公告有关规定,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并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六、面试要求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市招聘办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七、综合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要求面试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不要求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依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其中:1.要求面试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及以上者确定为初选人员。平均成绩以下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2.不要求面试的岗位,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初选人员。3.在确定初选人员时,若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确定:(1)成绩并列人员中有退役士官、退役士兵和武威市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时,依序优先确定;(2)综合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确定人员时,先按面试成绩,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依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无面试的招聘岗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依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按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市招聘办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加试公告》为准。八、考察和体检(一)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考察方式,对初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情况。实地考察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公函委托当地有关部门协助考察。(二)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市、县区招聘办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各递补一次。未形成竞争的岗位不再递补。九、公示市招聘办从考察、体检合格的初选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招聘单位、岗位代码、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市招聘办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符合递补条件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十、审批聘用(一)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审定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二)从武威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结束试用期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考入的应聘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聘用人员占用所报考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十一、相关事宜(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补充公告将通过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不论招聘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资格等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政策咨询电话:武威市招聘办:0935-2210961、0935-2111179武威市教育局:0935-2212760武威市卫健委:0935-2234152凉州区招聘办:0935-2217830古浪县招聘办:0935-5553423民勤县招聘办:0935-4121183天祝县招聘办:0935-3121553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6331附件:1.武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报名网址:http://www.xbrc.com.cn 3.专业目录.zip武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4月27日来源:武威市人社局
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
2023-04-24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函〔2022〕9号)和《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如下:一、招生对象(一)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2023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甘肃省应征入伍,退役且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二、招生专业及计划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施行大类招生录取原则,共有4个专业大类6个本科专业招收“专升本”学生,总招生计划20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项招生计划(免试入学计划、退役大学生计划、建档立卡户计划等)以甘肃省教育厅统筹协调下达的计划为准,具体另行通知。招生专业及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详见下表:专业大类专业名称(代码)学制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资源类地理信息科学(070504)2年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农林牧渔大类农业类、林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气象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环境工程(082502)2年土建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090203)2年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文水资源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邮政类财贸类农林经济管理(120301)2年财经商贸大类财政税务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统计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类、物流类农牧类林学(090501)2年农林牧渔大类农业类、林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园林(090502)2年注:“专升本”学生在甘肃农业大学园林工程学院(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路58号)学习。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有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对于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余的专业,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当学校专项招生计划报考总人数不足出现计划空余时,空余计划将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三、招录方式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工作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免试入学和统一考试两种方式进行。(一)免试入学免试条件参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1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免试生招录入学具体办法请参照《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二)统一考试除已被免试入学录取的考生外,其他考生需参加统一考试。统一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两部分,采取平行志愿招录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各项免试入学条件不作为统一考试录取的加分项。四、统一考试网上报名流程(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00至24日18:00。网上报名开始后,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普通专升本”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补报。(二)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三)原则上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与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招生二级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的原则报名,在同一专业大类内可以跨二级专业报考。(四)考生可选择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户籍地或省内实习地参加考试。一经选定考区,不得更改。(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所填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五、统一考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3月20日8:00至26日18:00。(一)省内应届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由生源院校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交由生源院校有关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录取工作结束后,由生源院校统一向我校提供相关审核材料。(二)免试生招生未被录取或放弃免试生资格的省外院校应往届毕业及省内院校往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的,其报考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经由省或市(州)、县(市、区)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盖章后,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证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报告等到省教育考试院职业教育招生处审核确认信息。(三)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资格审核部门要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考生资格。(四)考生资格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无效。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生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上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由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七、统一考试(一)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计算机、英语,每科满分150分;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分21大类,每类(1个科目)满分15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二)考试大纲。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公布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考试大纲。(三)命题制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和制卷工作。(四)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五)考点设置。考点设在市(州)。考试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5日8:00至7日18:00。八、统一考试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5月22日8:00至23日18:00,填报网址:https://zsbwb.ganseea.cn,考生须按照报考时选定的本科专业大类填报志愿,即参加考试所考本科专业大类科目对应院校及专业填报。跨专业大类填报的志愿视为无效。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一)第一批次: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经毕业院校审核,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填报本批次志愿无效。考生一次最多可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报2个专业。(二)第二批次:普通考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未被录取,第二批次志愿有效。考生一次最多可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报2个专业。(三)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过期一律不再补报。九、统一考试录取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各批次录取均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首轮录取工作于5月底完成。考生可于5月29日18:00以后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考生查询”,进入查询页面选择“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生录取查询”查询首轮录取结果。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实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间:5月30日8:00至18:00,征集志愿网址:https://zsbwb.ganseea.cn/。征集志愿填报规则与首轮填报志愿相同,征集志愿录取可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情况适当降分,最低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投档录取。十、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1.入学报到被录取的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高职(专科)毕业证,退役士兵还须持退役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学籍审查学校在入学报到时对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3.体检录取新生报到时空腹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4.培养方式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在甘肃农业大学园林工程学院学习,根据专业录取人数单独编班或者编入本科三年级插班组织教学,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5.学历学位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完成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6.奖助学金及就业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奖助学金及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相关政策执行。十一、收费标准学 费:环境工程专业4500元/学年,其他专业43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入学报到时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十二、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931—7631109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校本部) 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路58号(园林工程学院) 甘肃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来源:甘肃农业大学官网
税务师单科基础班【财务与会计】
【国】行测系统精讲班
中药综合知识与技能阶段测试(一)
药事管理与法规入门直播班
网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41号
公安备案号:62010502001657 陇ICP备2023000441号-1
版权所有: 新英才教育 © 2025
扫一扫微信关注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客服
3240150276
售后
置顶
经典表情
留言后,客服会尽快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