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

2024-02-27

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学〔2023〕3号)、《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4〕2号)和《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4〕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对象(一)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2024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退役且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施行大类招生录取原则,共有6个专业大类33个本科专业招收“专升本”学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项招生计划(免试入学计划、退役大学生计划、建档立卡户计划等)以甘肃省教育厅统筹协调下达的计划为准,具体另行通知。招生专业详见下表:序号专业大类专业名称学制1财贸类物流管理2年2财务管理2年3电子商务2年4经济与金融2年5电子类网络工程2年6数字媒体技术2年7软件工程2年8智能科学与技术2年9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年10电子信息工程2年11通信工程2年12物联网工程2年13能源类焊接技术与工程2年14新能源材料与器件2年15土建类土木工程2年16工程造价2年17给排水科学与工程2年18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2年19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2年20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2年21装备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年22机械电子工程2年23测控技术与仪器2年24智能制造工程2年25自动化2年26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2年27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年28机器人工程2年29车辆工程2年30汽车服务工程2年31新能源汽车工程2年3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2年33复合材料与工程2年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有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对于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余的专业,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当学校专项招生计划报考总人数不足出现计划空余时,空余计划将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三、招录方式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工作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免试入学和统一考试两种方式进行。(一)免试入学免试条件参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4〕1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免试生招生录取具体办法请参照《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二)统一考试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两部分,采取平行志愿招录方式。具体细则按照甘肃省招委会《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4〕2号)执行。四、统一考试网上报名2024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8:30至29日18:00。网 上 报 名 开 始 后 , 考 生 登 录 甘 肃 省 教 育考 试 院 官 网 (https://www.ganseea.cn/), 点击“办事大厅”专栏,选择“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栏,点击“普通高职(专 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二)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三)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除医药卫生类)与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招生二级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的原则进行报名,在同一专业大类内可以跨二级专业报考。医药卫生大类的考生须严格按照《2024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备注具体要求报考(见附件2)。(四)考生可选择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户籍地或省内实习地参加考试。一经选定考区,不得更改。(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所填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五、统一考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3月26日8:30至4月1日18:00。(一) 省内应届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及退役大 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由生源院校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 下载并打印《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 考试招生报名表》交由生源院校有关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录取工作结束后,由生源院校统一向录取院校提供相关审核材料。(二)免试招生未被录取或放弃免试生资格的省外院校应 往届毕业及省内院校往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报考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 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经由省或市(州)、县(市、区)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盖章后,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报告、退役证原件(如退役证未 记载入伍地信息,须提供入伍地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到省教育考试院职业教育招生处审核确认信息。2024年3月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时若不能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待退役证发放后,及时补充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不能按期正常退役,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三)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资格审核部门要认真审核考生资格。(四)考生资格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无效。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生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上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由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七、统一考试(一)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计算机、英语,每科满分150分;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分21大类,每类(1个科目)满分150分。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二)考试大纲。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公布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三)命题制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和制卷工作。(四)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日期 科目时间4月20日(星期六)9:00-11:00计算机13:00-15:00英 语16:00-18:00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五)考点设置。考点设在市(州)。考试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六)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7日8:30至20日18:00。八、招生计划我校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九、统一考试志愿填报评卷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数划定各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月上旬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和各本科专业大类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考生查询”进入成绩查询页面,选择“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生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填报志愿时间:5月13日8:30至14日18:00,填报网址:https://zsbwb.ganseea.cn,考生须按照报考时选定的本科专业大类填报志愿,即参加考试所考本科专业大类科目对应院校及专业填报。跨专业大类填报的志愿视为无效。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一)第一批次: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考生一次最多可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报6个专业。经毕业院校审核,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填报本批次志愿无效。(二)第二批次:普通考生志愿。考生一次最多可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报6个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未被录取,第二批次志愿继续有效。(三)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过期一律不再补报。十、统一考试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各 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一)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如被建档立卡户志愿录取,普通招生类志愿自动失效。未被本批次志愿录取,普通考生批次志愿有效。(二)投档原则。免试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专业能力测试办法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及普通考生志愿均执行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三)投档成绩排序方法。由考生文化素质及专业基础成绩之和组成排序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计算机及英语科目成绩顺序排序。(四)首轮录取工作于5月中旬完成。(五)征集志愿录取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 生可参加征集志愿,考生于5月20日18:00以后通过省教育考 试院网站查询首轮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考生查询”,进入查询页面选择“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生录取查询”。征集志愿时间:5月21日8:30至18:00,征集志愿网址:https://zsbwb.ganseea.cn/。征集志愿填报规则与首轮填报志愿相同,征集志愿录取可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情况适当降分,最低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投档录取。5月24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征集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与第一次录取结果查询流程相同。十一、其他事项1.入学报到被录取的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本人高职(专科)毕业证及身份证,退役士兵还须持退役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缺一不予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学籍审查学校在入学报到时对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3.体检普通专升本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4.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复查不合格、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予以通报,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院校。十二、收费标准学费:财贸类专业4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6500元/学年,其他专业47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入学报到时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十二、其他事项1.咨询电话:0931-2885585(兼传真)2.负责部门: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3.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4.邮编:7300505.其他未明事项按照甘肃省招委会《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4〕2号)执行。

甘肃农业大学2024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4-02-27

甘肃农业大学2024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学〔2023〕3号)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4〕1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学校2024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学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免试招生对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2024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于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只申请参加校我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2.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5.高职(专科)在读期间在校期间学业综合成绩(学习成绩+思想品德成绩;学习成绩占比不少于80%)在本专业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6.在甘肃应征入伍,退役并取得普通高职(专业)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学校2024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施行大类招生录取原则,共有4个专业大类6个本科专业招收“专升本”学生。招生专业及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详见下表:专业大类专业名称(代码)学制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资源类地理信息科学(070504)2年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农林牧渔大类农业类、林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煤炭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气象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安全类、环境保护类环境工程(082502)2年土建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090203)2年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文水资源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邮政类财贸类农林经济管理(120301)2年财经商贸大类财政税务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统计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类、物流类农牧类林学(090501)2年农林牧渔大类农业类、林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园林(090502)2年注:“专升本”学生在甘肃农业大学园林工程学院(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路58号)学习。免试生计划纳入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在学校自愿申报和考生报名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统筹下达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发布,学校也将及时在官网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计划单列并纳入免试生总计划。三、报名与资格审核严格按照《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学〔2023〕3号)和《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4〕1号)文件要求执行。四、专业能力测试(一)考试形式学校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二)考试大纲专业能力测试大纲由学校制定,按照专业大类分类,同一专业大类不同专业采用相同大纲内容进行测试,详细内容请参见附件。(三)考试时间第一轮测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9:00—11:00;第二轮测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9:00—11:00。(四)考试地点甘肃农业大学校本部,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五、招生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能力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保证生源质量,学校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可视生源状况在本校专业之间调整招生计划。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附件:1.甘肃农业大学资源类专业大类考试大纲2.甘肃农业大学土建类专业大类考试大纲3.甘肃农业大学财贸类专业大类考试大纲4.甘肃农业大学农牧类专业大类考试大纲  甘肃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附件【附件1.资源类专业大类考试大纲.docx】附件【附件2.土建类专业大类考试大纲.docx】附件【附件3.财贸类专业大类考试大纲.docx】附件【附件4.农牧类专业大类考试大纲.docx】

2024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4472人公告

2024-02-20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人员,任现职期间个人、集体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奖励的,或者任现职期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4号)要求,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职位,并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州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我省其他市州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四)被开除公职的。(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六)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表》(以下简称《职位简表》),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职位简表》《报考指南》通过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公布。报考者对《职位简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与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机关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程序如下: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4年2月21日8:30至2月27日18:0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进入公务员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等内容,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于2024年2月21日8:30至2月29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2月27日18:00至2月28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于2月28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2月28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3.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1日8:30至3月1日18:00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报名考试费标准为15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和临夏州积石山县户籍或生源地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和临夏州积石山县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考录办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18:00。4.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报考省直单位职位的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报考市州以下单位职位的人员到市州考录办提交申请,市州考录办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18:00。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24年3月9日9:30至3月17日9:3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三、笔试(一)笔试科目公共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律用汉语作答。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和县乡级综合管理类2类。笔试需要加试专业知识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二)笔试地点笔试按省直和市州分设考区,报考省直单位职位和网络攻防职位的人员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笔试,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的人员在单位所在市州考区参加笔试(注:报考兰州新区职位的人员,在兰州市考区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路线,避免耽误参加笔试。(三)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 《申论》加试专业知识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4年3月17日上午:09:00—11:00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4月上旬在甘肃组工网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查询本人成绩。加试公安专业知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加试专业知识的优秀村干部、网络攻防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四、资格复审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4: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其他职位按照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证明材料等。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五、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通知在甘肃组工网、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发布。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六、面试(一)面试人选确定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缺考或不合格者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3:1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录计划仍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得低于2:1,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对报考人员未形成竞争的特殊紧缺职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且最终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对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区的职位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机关专业性强的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不得低于2:1。考生可在甘肃组工网和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二)面试组织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开展。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打印),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工作结束后5日内,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在甘肃组工网和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七、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分考区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职位经省、市州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评不合格者、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八、考察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要求组织开展。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该职位须报经省考录办同意后,由各市州考录办或省直招录机关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九、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十、录用审批与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特别提醒: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解释与公告内容有同等效力。2.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甘肃组工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省考录办咨询电话:0931-8892447、8892449,13993100233、13993100235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市州考录办咨询电话:兰州市:0931-8153595,13309419240兰州新区:0931-8258673,18893000996嘉峪关市:0937-6328916,13993774610金昌市:0935-8310545,19909452677酒泉市:0937-2617552,18893861237张掖市:0936-8215346、8218933武威市:0935-2235395,19909351921白银市:0943-8245045,18119431680天水市:0938-8214550、8380368平凉市:0933-8232021,13739332195庆阳市:0934-8227952,18215471017定西市:0932-8321231、5930590陇南市:0939-8212256、8215801甘南州:0941-8218214,15352288079临夏州:0930-6229379,18293002006省直招录单位咨询电话:省委办公厅:0931-8920013、8922808,13609386500、19809318989省高级人民法院:0931-2839109、2839098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13919112811、13609320686省公安厅:0931-5156641、5156627省司法厅:0931-8960401,19893110083省财政厅:0931-8891166、8891108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931-8960226、8960212省自然资源厅:18993156466省生态环境厅:15294210331、18394019400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931-8929765,17739840802省水利厅:17739973813、15693117010、15193199413省农业农村厅:0931-8179157,18794891117、18193126812省卫生健康委员会:0931-4522552,17793180039省林业和草原局:15002595765、18893112236省统计局:13609331715、13919022675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931-8800957,18693114580省营商环境建设局:13993115520、13609368507省能源局:0931-8929476,17789637387省疾控局:0931-4818225,18719809351省中医药管理局:18298339647省药品监督管理局:0931-7658514,13669336085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0931-8762221,15769328999省总工会:0931-8825722、8822125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931-8833536,18693820816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31-2909191 附件:1.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表2.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3.专业目录4.公务员录用相关政策规定5.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6.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发布!

2024-01-31

为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和《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学〔2023〕3号)(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招生对象(一)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2024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于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仅申请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1.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2.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4.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5.高职(专科)学业综合成绩(学习成绩+思想品德成绩;学习成绩占比不少于80%)在本专业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退役并取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二、招生院校和专业招收免试生的学校及专业详见《2024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附件2)。三、招生计划免试招生计划纳入普通专升本招生总计划。省教育厅统筹下达计划,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发布。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2024年免试招生工作实行一次报名两轮招录的模式。2024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网络化平台管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8:30至8日18:00。网上报名开始后,符合免试生资格的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办事大厅”专栏,选择“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栏,点击“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入报名页面(或直接登录网站:https://zsbwb.ganseea.cn)。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等(含首轮志愿填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二)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四)志愿填报须按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除医药卫生类)与普通本科、职业本科二级专业相近或相同对应的原则进行,同一专业大类内可跨二级专业报考。报考医药卫生类二级专业须严格按照《2024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备注具体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见附件2)。志愿填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不符合填报要求的视为志愿无效。五、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3月4日8:30至10日18:00。省内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资格审核由就读学校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一)省内生源学校依据《方案》和本实施方案,制订本年度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实施办法并在校内公布。(二)省内生源学校应在3月4日前对本校符合免试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名单提前完成线下审核确认工作,并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三)省内符合免试生申请条件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资格审核表》,向就读学校提交资格审核表及竞赛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四)省内生源学校按照规定对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免试资格。(五)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本人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退役证(退役证未载明应征入伍地信息的,还需提供应征入伍地征兵部门开具的“应征入伍通知单”或开具入伍地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报告等证明材料。2024年3月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报名时不能提供退役证,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服役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等),其他证明材料与前款相同。(六)资格审核单位同时负责审核考生填报志愿是否符合《2024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有关要求(见附件2)。对志愿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由资格审核单位负责联系考生修改志愿。待考生志愿修改成功后,方可确认考生本次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六、招生录取参加免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等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同为放弃2024年免试生资格。免试生网上报名时,含首轮志愿填报内容。参加第二轮招生的免试生仅需网上缴费及填报志愿。(一)免试招生为免于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只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依据测试结果择优录取。(二)招生学校须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招生学校汇总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普通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三)免试招生工作分两轮进行。首轮未完成免试招生计划的学校可进入第二轮免试招生。1.进入第二轮招生的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剩余招生专业及计划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2.未被录取或放弃首轮报考机会的免试生可参加第二轮免试招生。根据第二轮公布的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填报志愿。3.第二轮网上填报志愿时间:3月20日8:30至18:00。七、专业能力测试首轮免试招生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3月16日,测试地点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通知参加测试的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及测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科目        日期时间3月16日(星期六)9:00-11:00专业能力测试第二轮免试招生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3月23日,测试地点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通知参加测试的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及测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科目        日期时间3月23日(星期六)9:00-11:00专业能力测试八、收费标准及经费保障根据《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网上报名缴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50元,免试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按照1科收取。招生学校按录取人数每生80元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录取费。按照《关于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学历考试收费分成的批复》(甘财教〔2023〕47号)规定,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50元,免试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按照1科收取。根据免试生招录工作职责,报名考试费50元/科,全额拨付招生学校,确保考试组织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九、工作要求(一)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管理。(二)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要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研究,集体决策,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三)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须对免试招生政策、免试生资格审核流程、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及时公开。(四)对申请免试生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免试生资格,已被录取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免试生资格审核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五)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未按本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停止该学校免试生申请及招生资格的处理,并对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违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十、其他事项(一)不符合我省免试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录取后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二)免试生在本科高校入学报到时,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未正常退役并取得退役证,取消其录取资格。(三)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四)自行放弃免试资格或未被录取的免试生,不再享受免试招生相关政策,可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其他未明事项按照《方案》执行。 附件:1.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招生工作进程表2.2024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附件1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招生工作进程表 序号工作阶段工作内容主办单位完成时间1政策文件印发《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省教育考试院1月下旬2政策文件印发《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省教育考试院1月下旬3政策文件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免试招生专业能力测试办法等相关文件生源学校招生学校1月下旬4网上报名免试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报名生源学校省教育考试院3月4日-8日5资格审核免试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含首轮志愿审核)生源学校省教育考试院3月4日-10日6测试准备专业能力测试前期准备招生学校3月13日7首轮申报生源学校及省教育考试院向招生学校提交免试生申请数据(含首轮志愿信息)生源学校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3月14日8组考组织第一轮免试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招生学校3月16日9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招生学校3月17日10拟录结果上报汇总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3月19日11第二轮申报生源学校及省教育考试院向第二轮招生学校提交免试生申请数据(含第二轮志愿信息)生源学校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3月21日12组考组织第二轮免试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招生学校3月23日13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招生学校3月24日14拟录结果上报汇总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3月26日附件22024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 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财贸类保险学兰州财经大学财经商贸大类财政税务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 统计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 电子商务类、物流类。兰州工商学院财务管理甘肃政法大学陇东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电子商务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兰州博文科技学院会计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文理学院金融学甘肃政法大学经济与金融兰州工业学院跨境电子商务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农林经济管理甘肃农业大学市场营销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投资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物流管理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数字经济兰州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兰州信息科技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电子类电子信息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电子与信息大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集成电路类。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甘肃政法大学陇东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软件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工业学院通信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网络工程陇东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工商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物联网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数字媒体技术兰州工业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信息安全与管理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兰州工业学院集成电路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医学信息工程甘肃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公安类法学兰州工商学院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技术类、侦查类、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安全防范类。社会工作兰州财经大学交通类交通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 轨道交通类、邮政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交通运输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教育类汉语言文学甘肃政法大学教育与体育大类教育类、语言类、体育类。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兰州文理学院历史学兰州城市学院小学教育天水师范学院学前教育陇东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英语兰州工商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英语(翻译方向)甘肃政法大学英语(旅游英语)兰州财经大学英语(旅游英语方向)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旅游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甘肃中医药大学旅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旅游类、餐饮类。公共事业类、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文秘类。甘肃政法大学酒店管理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旅游管理(敦煌市就读)西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兰州财经大学河西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商学院旅游管理(校企合作)兰州文理学院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兰州城市学院能源类储能材料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 与非金属矿类、气象类、环境保护类、 安全类。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焊接技术与工程兰州工业学院兰州城市学院金属材料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城市学院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兰州工业学院材料化冶金应用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智能电网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农牧类林学甘肃农业大学农林牧渔大类农业类、林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农学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园林甘肃农业大学动植物检疫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种子科学与工程河西学院生化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兰州信息科技学院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粮食类。陇东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生物技术天水师范学院陇东学院生物科学河西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陇东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甘肃中医药大学天水师范学院现代分析测试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现代精细化工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工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工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制药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应用化学天水师范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土建类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文水资源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邮政类。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工程管理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商学院陇东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工程造价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建筑工程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建筑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甘肃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兰州财经大学土木工程陇东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新闻类广告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新闻传播大类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新闻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医学类护理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医药卫生大类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中医药类、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健康管理与促 进类、眼视光类、口腔类。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陇东学院护理学(酒泉基地)河西学院康复治疗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医学院临床医学河西学院药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医学院医学检验技术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医学院医学影像技术河西学院应用心理学甘肃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甘肃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中药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医学院中医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助产学河西学院艺术类工艺美术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文化艺术大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民族文化艺术类、文化服务类。兰州城市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产业学院方向)兰州文理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环境设计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工商学院美术学兰州城市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甘肃政法大学文化艺术大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民族文化艺术类、文化服务类。陇东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财经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数字媒体艺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兰州文理学院音乐学兰州城市学院产品设计兰州城市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绘画兰州财经大学音乐表演兰州文理学院装备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装备制造大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轨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 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车辆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理工大学陇东学院兰州工业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过程装备及控制工程陇东学院机器人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装备类机器人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装备制造大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轨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 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机械电子工程陇东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机械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汽车服务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现代测控工程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现代测控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新能源汽车工程兰州工业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兰州工业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自动化兰州博文科技学院陇东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兰州工业学院复合材料与工程兰州工业学院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自动化技术与应用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资源类安全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农林牧渔大类农业类、林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气象类、环境保护类、 安全类。测绘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测绘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地理科学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地理信息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地理信息科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环境地质工程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环境工程甘肃农业大学煤炭清洁利用工程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石油工程陇东学院油气储运工程兰州城市学院采矿工程陇东学院安全工程陇东学院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陇东学院智慧气象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采矿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资源勘查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备注:1.高职具体专业可查阅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2.报考医学类本科专业时,对高职(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具体要求:(1)护理学:护理类(护理、助产);(2)助产学:护理类(护理、助产);(3)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4)药学:药学类(药学)和药品与医疗器械类(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5)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6)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类(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中医康复技术);(7)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技术;(8)中药学:中医药学(中药学);(9)中医学:中医药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10)针灸推拿学:中医药学(针灸推拿、中医学);(11)应用心理学:医药卫生大类专科专业均可报考。3.生源学校对2024 届个别不符合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原则的专业情况提交省教育厅审核,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意见执行。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月22日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2023-03-22

学校简介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是一所于2016年2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以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占地面积2708亩,单体建筑106栋,建筑面积100.3万平方米,总投资58亿元。共建校内实训基地51个,设备总值达7005.29万元,校外实训基地43个。目前学院设有城市建设、理工、卫生健康、农林科技、财经商贸、教育艺术、旅游航空和继续教育八个二级学院,开设高职专业56个,中职专业54个。现有教职工1166人,中高职在校生共24492人。继续教育是学院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是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的重要途径。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既是办学实体,也是学院继续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类专本科学历教育,同时承担各种非学历教育的培训工作和社会化考试工作。学院秉承“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资源和高效率的学习支持服务。学院与北京超星尔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网络平台,基本上解决了困扰成人教育已久的“工学矛盾”。近年来,学院利用学校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通过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形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的人才,为社会经济和行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或中等学校毕业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年满18周岁。2.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职高、中专、中技)。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部分高校成人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6)1031号文件的精神,我校收费标准为:文史类为14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为1600元/生学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成人高考2022年拟招生专业情况表考试日期1.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考生确认通过后,于10月中旬(详见省考试院通知)登陆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也可去现场确认点打印准考证。2.考试日期为10月下旬(详见省考试院通知)。录取注册与教学形式1.录取:按照甘肃省当年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注册: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成人高考在每年秋季进行,被录取的新生于第二年春季入学,以入学年份为入学年级注册,毕业年届按学制规定时间相应类推。例如2022年考试入学的学生入学所在籍为2023级。3.教学形式:我校课程教学在线上平台进行。学生按照统一分配的帐号和密码登录个人学习平台,完成每学期网络课程学习、平时作业提交,按时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课程考试。毕业、学位与毕业待遇1. 毕业: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要求的最低学分(即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毕业鉴定合格,完清费用,即可毕业。2.毕业证书:毕业时由兰州现代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经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3.毕业待遇: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自主就业,毕业时学校不发派遣证,不负责安排就业等事宜。

2024军队文职公告正式发布! 全国招33382!甘肃招617人

2023-10-20

2024军队文职公告正式发布! 全国招33382人!甘肃招617人来源:军队人才网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年、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其中,身高标准总体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文职人员选拔需要适当放宽,但男性不得低于160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55厘米;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身高标准可以再作适当放宽。(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军事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招考岗位设置不超过3个附加条件。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三、招考程序(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向社会发布《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可以在2023年10月23日8:00至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2.资格条件初审。2023年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0月31日18:00至11月2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3.压减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不含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1)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和调整入围比例。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其中,报考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岗位并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3年11月4日8:00至5日18:00期间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资格条件初审;11月5日18:00至6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2)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11月6日18:00后,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报考此类招考岗位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4.缴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5.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报名。对形体技艺等要求较高的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上述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6.有关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整个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公告,以免错失录用机会。(2)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三)统一笔试。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12月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11:00;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4:00-16:00。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4日9:00至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两证缺一不可。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四)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4年1月底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的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入围人员名单。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3年10月)、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六)面试。用人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七)体检。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八)确定预选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将及时把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告知本人。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报考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九)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十)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十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4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对象,取消录用资格。四、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分批次组织实施。首批招考岗位计划,与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一起发布,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于202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不需要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按照用人单位有关安排进行。        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各再发布一次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计划。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招考公告,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相应文职人员岗位。五、特别提示        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和移动客户端。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相关链接:1、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2、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3、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咨询服务电话和电子邮箱4、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不含先面试后笔试岗位)5、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先面试后笔试岗位)6、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宣传片

陇南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2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陇南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及招聘暂行办法》《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意见》精神,结合陇南市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空缺现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为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及方式陇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729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93名,县区事业单位636名。按照行业分,党群和政府口事业单位206名,教育口事业单位260名,卫生口事业单位26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陇南市2023年党群和政府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陇南市2023年教育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陇南市2023年卫生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统一组织,党群和政府口、教育口、卫生口笔试考试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分别设置考场同一时间举行。面试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分别组织。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具体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符合报考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岗位条件的人员除外);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3.曾被开除公职和受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4.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招聘范围1.2023年全市公开招聘考试《岗位简表》中未限制户籍或生源的,所有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的以《岗位简表》为准。(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之前)。2.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标注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只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标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只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即2021年、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没有标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3.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甘肃省统一考试录取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入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四)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岗位简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岗位简表》专业一栏中未标注“**类”的专业,均为具体专业),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五)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对应,任教学段不得低于招聘岗位学段。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报名应聘,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任教学段不得低于招聘岗位学段。三、招聘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时。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简表》,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在公告中点击“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简表》备注栏中要求的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注意:陇南市内在非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和陇南市外已就业的人员,须另外上传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另外上传分配文件、服务期满正式聘用文件(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出具的未入编证明(县区党委编办盖章确认);因毕业时限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上传信息完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确保资格复审时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的无法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另外上传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任教学段不低于招聘岗位学段、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扫描件。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17时;教育口岗位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17时。2.资格初审。党群和政府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相关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负责,教育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教育局和相关县区教育(科)局负责,卫生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市卫健委和相关县区卫健局负责。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后3日内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1日17时,教育口岗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7时。3.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收到的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进行缴费,收费标准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为150元。缴费后3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时,教育口岗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时,逾期缴费的人员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注意:报名填写的联系方式是应聘人员缴纳费用的重要途径,应聘人员须保证手机畅通且中途不得更换联系方式,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缴费失败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5.注意事项。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应聘人员须慎重选择应聘岗位,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二)笔试1.除1072播音主持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1072播音主持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3.笔试内容:按照党群和政府口、教育口、卫生口分别命题制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党群和政府口岗位考综合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史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教育口岗位分十六类,(1)公共类:2001、2002、2005、2011、2013、2057、2059、2060、2076、2166岗位参照党群和政府口岗位考综合知识;(2)专业学科共十五类:除公共类的其他岗位考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学前教育、化学、计算机、音乐、生物、地理、美术、体育、心理学)。卫生口岗位分三类,(1)公共类:3001、3007、3008、3009、3014、3020、3025、3026、3113、3144、3149、3150、3156、3157、3159、3169岗位参照党群和政府口岗位考综合知识;(2)护理类:3033、3034、3056、3092、3105、3108、3112、3130、3132、3141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3)医学技术类:除上述(1)(2)之外的其他岗位考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三)资格复审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1072播音主持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注意:报考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另外提供分配文件、服务期满正式聘用文件(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出具的未入编证明(县区党委编办盖章确认)的原件、复印件,分配文件、服务期满正式聘用文件(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若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发文单位公章并签字确认的复印件。2.市直党群和政府口岗位由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县区党群和政府口岗位由相关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教育口岗位由市教育局和相关县区教育(科)局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卫生口岗位由市卫健委和相关县区卫健局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四)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五)综合成绩计算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1072播音主持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其他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六)考察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考察人选填写《考察表》并接受用人单位考察。市直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查档案,县区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区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社局负责审查档案;市直教育口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查档案,县区教育口由县区教育(科)局负责审查档案。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七)体检和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党群和政府口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和相关县区人社局组织体检;教育口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和相关县区教育(科)局组织体检;卫生口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市卫健委和相关县区卫健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详见《岗位简表》具体条件)。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分别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在陇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八)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党群和政府口由市人社局汇总,教育口由市教育局汇总,卫生口由市卫健委汇总,汇总后由市人社局统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四、其他事项(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二)陇南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审批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四)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 党群和政府口报名咨询电话:陇南市委组织部:            0939-8236269陇南市人社局:               0939-8219651武都区委组织部:            0939-8212872武都区人社局:              0939-8232266文县人社局:                0939-5522745宕昌县人社局:              0939-6171198徽县委组织部:              0939-7536629徽县人社局:                0939-7539382   成县委组织部:              0939-3213177              成县人社局:                0939-3220255康县人社局:                0939-5932233两当县人社局:              0939-7121115西和县人社局:              0939-6624826礼县委组织部:              0939-4483168礼县人社局:                0939-4479319教育口报名咨询电话:陇南市教育局:               0939-8212692武都区教育局:               0939-8213703宕昌县教育局:               0939-6121377成县教育局:                0939-3200392康县教育局:                0939-5939305两当县教科局:              0939-7121047西和县教育局:              0939-6693323礼县教育局:                0939-4423428卫生口报名咨询电话:陇南市卫健委:              0939-8870201武都区卫健局:              0939-8212262文县卫健局:                0939-5522218宕昌县卫健局:              0939-6121001康县卫健局:                 0939-5121287成县卫健局:                0939-3218671徽县卫健局:                0939-7599968两当县卫健局:              0939-7121553西和县卫健局:              0939-6621355礼县卫健局:                 0939-4428193技术咨询电话:              0931-8721958 附件:1.陇南市2023年党群和政府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2.陇南市2023年教育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3.陇南市2023年卫生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南市教育局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5月26日    附件1.陇南市2023年党群和政府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pdf    附件2.陇南市2023年教育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pdf    附件3.陇南市2023年卫生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pdf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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