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发布!

2024-01-31

为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和《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学〔2023〕3号)(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招生对象(一)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2024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于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仅申请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1.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2.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4.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5.高职(专科)学业综合成绩(学习成绩+思想品德成绩;学习成绩占比不少于80%)在本专业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退役并取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二、招生院校和专业招收免试生的学校及专业详见《2024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附件2)。三、招生计划免试招生计划纳入普通专升本招生总计划。省教育厅统筹下达计划,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发布。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2024年免试招生工作实行一次报名两轮招录的模式。2024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网络化平台管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8:30至8日18:00。网上报名开始后,符合免试生资格的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办事大厅”专栏,选择“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栏,点击“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入报名页面(或直接登录网站:https://zsbwb.ganseea.cn)。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等(含首轮志愿填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二)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四)志愿填报须按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除医药卫生类)与普通本科、职业本科二级专业相近或相同对应的原则进行,同一专业大类内可跨二级专业报考。报考医药卫生类二级专业须严格按照《2024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备注具体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见附件2)。志愿填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不符合填报要求的视为志愿无效。五、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3月4日8:30至10日18:00。省内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资格审核由就读学校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一)省内生源学校依据《方案》和本实施方案,制订本年度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实施办法并在校内公布。(二)省内生源学校应在3月4日前对本校符合免试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名单提前完成线下审核确认工作,并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三)省内符合免试生申请条件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资格审核表》,向就读学校提交资格审核表及竞赛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四)省内生源学校按照规定对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免试资格。(五)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本人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退役证(退役证未载明应征入伍地信息的,还需提供应征入伍地征兵部门开具的“应征入伍通知单”或开具入伍地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报告等证明材料。2024年3月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报名时不能提供退役证,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服役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等),其他证明材料与前款相同。(六)资格审核单位同时负责审核考生填报志愿是否符合《2024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有关要求(见附件2)。对志愿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由资格审核单位负责联系考生修改志愿。待考生志愿修改成功后,方可确认考生本次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六、招生录取参加免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等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同为放弃2024年免试生资格。免试生网上报名时,含首轮志愿填报内容。参加第二轮招生的免试生仅需网上缴费及填报志愿。(一)免试招生为免于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只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依据测试结果择优录取。(二)招生学校须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招生学校汇总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普通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三)免试招生工作分两轮进行。首轮未完成免试招生计划的学校可进入第二轮免试招生。1.进入第二轮招生的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剩余招生专业及计划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2.未被录取或放弃首轮报考机会的免试生可参加第二轮免试招生。根据第二轮公布的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填报志愿。3.第二轮网上填报志愿时间:3月20日8:30至18:00。七、专业能力测试首轮免试招生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3月16日,测试地点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通知参加测试的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及测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科目        日期时间3月16日(星期六)9:00-11:00专业能力测试第二轮免试招生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3月23日,测试地点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通知参加测试的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及测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科目        日期时间3月23日(星期六)9:00-11:00专业能力测试八、收费标准及经费保障根据《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网上报名缴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50元,免试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按照1科收取。招生学校按录取人数每生80元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录取费。按照《关于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学历考试收费分成的批复》(甘财教〔2023〕47号)规定,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50元,免试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按照1科收取。根据免试生招录工作职责,报名考试费50元/科,全额拨付招生学校,确保考试组织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九、工作要求(一)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管理。(二)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要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研究,集体决策,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三)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须对免试招生政策、免试生资格审核流程、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及时公开。(四)对申请免试生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免试生资格,已被录取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免试生资格审核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五)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未按本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停止该学校免试生申请及招生资格的处理,并对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违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十、其他事项(一)不符合我省免试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录取后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二)免试生在本科高校入学报到时,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未正常退役并取得退役证,取消其录取资格。(三)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四)自行放弃免试资格或未被录取的免试生,不再享受免试招生相关政策,可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其他未明事项按照《方案》执行。 附件:1.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招生工作进程表2.2024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附件1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招生工作进程表 序号工作阶段工作内容主办单位完成时间1政策文件印发《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省教育考试院1月下旬2政策文件印发《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省教育考试院1月下旬3政策文件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免试招生专业能力测试办法等相关文件生源学校招生学校1月下旬4网上报名免试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报名生源学校省教育考试院3月4日-8日5资格审核免试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含首轮志愿审核)生源学校省教育考试院3月4日-10日6测试准备专业能力测试前期准备招生学校3月13日7首轮申报生源学校及省教育考试院向招生学校提交免试生申请数据(含首轮志愿信息)生源学校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3月14日8组考组织第一轮免试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招生学校3月16日9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招生学校3月17日10拟录结果上报汇总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3月19日11第二轮申报生源学校及省教育考试院向第二轮招生学校提交免试生申请数据(含第二轮志愿信息)生源学校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3月21日12组考组织第二轮免试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招生学校3月23日13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招生学校3月24日14拟录结果上报汇总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3月26日附件22024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 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财贸类保险学兰州财经大学财经商贸大类财政税务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 统计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 电子商务类、物流类。兰州工商学院财务管理甘肃政法大学陇东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电子商务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兰州博文科技学院会计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文理学院金融学甘肃政法大学经济与金融兰州工业学院跨境电子商务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农林经济管理甘肃农业大学市场营销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投资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物流管理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数字经济兰州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兰州信息科技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电子类电子信息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电子与信息大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集成电路类。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甘肃政法大学陇东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软件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工业学院通信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网络工程陇东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工商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物联网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数字媒体技术兰州工业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信息安全与管理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兰州工业学院集成电路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医学信息工程甘肃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公安类法学兰州工商学院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技术类、侦查类、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安全防范类。社会工作兰州财经大学交通类交通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 轨道交通类、邮政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交通运输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教育类汉语言文学甘肃政法大学教育与体育大类教育类、语言类、体育类。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兰州文理学院历史学兰州城市学院小学教育天水师范学院学前教育陇东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英语兰州工商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英语(翻译方向)甘肃政法大学英语(旅游英语)兰州财经大学英语(旅游英语方向)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旅游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甘肃中医药大学旅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旅游类、餐饮类。公共事业类、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文秘类。甘肃政法大学酒店管理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旅游管理(敦煌市就读)西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兰州财经大学河西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商学院旅游管理(校企合作)兰州文理学院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兰州城市学院能源类储能材料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 与非金属矿类、气象类、环境保护类、 安全类。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焊接技术与工程兰州工业学院兰州城市学院金属材料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城市学院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兰州工业学院材料化冶金应用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智能电网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农牧类林学甘肃农业大学农林牧渔大类农业类、林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农学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园林甘肃农业大学动植物检疫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种子科学与工程河西学院生化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兰州信息科技学院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粮食类。陇东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生物技术天水师范学院陇东学院生物科学河西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陇东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甘肃中医药大学天水师范学院现代分析测试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现代精细化工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工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工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制药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应用化学天水师范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土建类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文水资源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邮政类。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工程管理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商学院陇东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工程造价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建筑工程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建筑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甘肃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兰州财经大学土木工程陇东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新闻类广告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新闻传播大类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新闻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医学类护理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医药卫生大类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中医药类、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健康管理与促 进类、眼视光类、口腔类。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陇东学院护理学(酒泉基地)河西学院康复治疗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医学院临床医学河西学院药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医学院医学检验技术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医学院医学影像技术河西学院应用心理学甘肃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甘肃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中药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医学院中医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助产学河西学院艺术类工艺美术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文化艺术大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民族文化艺术类、文化服务类。兰州城市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产业学院方向)兰州文理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环境设计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工商学院美术学兰州城市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甘肃政法大学文化艺术大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民族文化艺术类、文化服务类。陇东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财经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数字媒体艺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兰州文理学院音乐学兰州城市学院产品设计兰州城市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绘画兰州财经大学音乐表演兰州文理学院装备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装备制造大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轨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 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车辆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理工大学陇东学院兰州工业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过程装备及控制工程陇东学院机器人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装备类机器人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装备制造大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轨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 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机械电子工程陇东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机械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汽车服务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现代测控工程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现代测控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新能源汽车工程兰州工业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兰州工业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自动化兰州博文科技学院陇东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兰州工业学院复合材料与工程兰州工业学院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自动化技术与应用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资源类安全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农林牧渔大类农业类、林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气象类、环境保护类、 安全类。测绘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测绘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地理科学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地理信息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地理信息科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环境地质工程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环境工程甘肃农业大学煤炭清洁利用工程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石油工程陇东学院油气储运工程兰州城市学院采矿工程陇东学院安全工程陇东学院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陇东学院智慧气象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采矿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资源勘查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备注:1.高职具体专业可查阅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2.报考医学类本科专业时,对高职(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具体要求:(1)护理学:护理类(护理、助产);(2)助产学:护理类(护理、助产);(3)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4)药学:药学类(药学)和药品与医疗器械类(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5)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6)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类(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中医康复技术);(7)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技术;(8)中药学:中医药学(中药学);(9)中医学:中医药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10)针灸推拿学:中医药学(针灸推拿、中医学);(11)应用心理学:医药卫生大类专科专业均可报考。3.生源学校对2024 届个别不符合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原则的专业情况提交省教育厅审核,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意见执行。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月22日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2023-03-22

学校简介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是一所于2016年2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以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占地面积2708亩,单体建筑106栋,建筑面积100.3万平方米,总投资58亿元。共建校内实训基地51个,设备总值达7005.29万元,校外实训基地43个。目前学院设有城市建设、理工、卫生健康、农林科技、财经商贸、教育艺术、旅游航空和继续教育八个二级学院,开设高职专业56个,中职专业54个。现有教职工1166人,中高职在校生共24492人。继续教育是学院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是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的重要途径。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既是办学实体,也是学院继续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类专本科学历教育,同时承担各种非学历教育的培训工作和社会化考试工作。学院秉承“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资源和高效率的学习支持服务。学院与北京超星尔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网络平台,基本上解决了困扰成人教育已久的“工学矛盾”。近年来,学院利用学校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通过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形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的人才,为社会经济和行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或中等学校毕业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年满18周岁。2.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职高、中专、中技)。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部分高校成人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6)1031号文件的精神,我校收费标准为:文史类为14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为1600元/生学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成人高考2022年拟招生专业情况表考试日期1.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考生确认通过后,于10月中旬(详见省考试院通知)登陆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也可去现场确认点打印准考证。2.考试日期为10月下旬(详见省考试院通知)。录取注册与教学形式1.录取:按照甘肃省当年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注册: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成人高考在每年秋季进行,被录取的新生于第二年春季入学,以入学年份为入学年级注册,毕业年届按学制规定时间相应类推。例如2022年考试入学的学生入学所在籍为2023级。3.教学形式:我校课程教学在线上平台进行。学生按照统一分配的帐号和密码登录个人学习平台,完成每学期网络课程学习、平时作业提交,按时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课程考试。毕业、学位与毕业待遇1. 毕业: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要求的最低学分(即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毕业鉴定合格,完清费用,即可毕业。2.毕业证书:毕业时由兰州现代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经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3.毕业待遇: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自主就业,毕业时学校不发派遣证,不负责安排就业等事宜。

2024军队文职公告正式发布! 全国招33382!甘肃招617人

2023-10-20

2024军队文职公告正式发布! 全国招33382人!甘肃招617人来源:军队人才网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年、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其中,身高标准总体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文职人员选拔需要适当放宽,但男性不得低于160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55厘米;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身高标准可以再作适当放宽。(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军事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招考岗位设置不超过3个附加条件。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三、招考程序(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向社会发布《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可以在2023年10月23日8:00至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2.资格条件初审。2023年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0月31日18:00至11月2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3.压减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不含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1)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和调整入围比例。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其中,报考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岗位并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3年11月4日8:00至5日18:00期间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资格条件初审;11月5日18:00至6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2)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11月6日18:00后,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报考此类招考岗位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4.缴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5.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报名。对形体技艺等要求较高的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上述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6.有关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整个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公告,以免错失录用机会。(2)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三)统一笔试。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12月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11:00;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4:00-16:00。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4日9:00至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两证缺一不可。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四)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4年1月底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的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入围人员名单。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3年10月)、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六)面试。用人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七)体检。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八)确定预选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将及时把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告知本人。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报考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九)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十)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十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4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对象,取消录用资格。四、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分批次组织实施。首批招考岗位计划,与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一起发布,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于202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不需要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按照用人单位有关安排进行。        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各再发布一次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计划。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招考公告,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相应文职人员岗位。五、特别提示        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和移动客户端。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相关链接:1、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2、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3、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咨询服务电话和电子邮箱4、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不含先面试后笔试岗位)5、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先面试后笔试岗位)6、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宣传片

陇南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2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陇南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及招聘暂行办法》《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意见》精神,结合陇南市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空缺现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为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及方式陇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729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93名,县区事业单位636名。按照行业分,党群和政府口事业单位206名,教育口事业单位260名,卫生口事业单位26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陇南市2023年党群和政府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陇南市2023年教育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陇南市2023年卫生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统一组织,党群和政府口、教育口、卫生口笔试考试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分别设置考场同一时间举行。面试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分别组织。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具体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符合报考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岗位条件的人员除外);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3.曾被开除公职和受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4.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招聘范围1.2023年全市公开招聘考试《岗位简表》中未限制户籍或生源的,所有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的以《岗位简表》为准。(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之前)。2.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标注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只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标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只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即2021年、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没有标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3.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甘肃省统一考试录取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入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四)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岗位简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岗位简表》专业一栏中未标注“**类”的专业,均为具体专业),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五)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对应,任教学段不得低于招聘岗位学段。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报名应聘,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任教学段不得低于招聘岗位学段。三、招聘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时。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简表》,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在公告中点击“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简表》备注栏中要求的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注意:陇南市内在非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和陇南市外已就业的人员,须另外上传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另外上传分配文件、服务期满正式聘用文件(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出具的未入编证明(县区党委编办盖章确认);因毕业时限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上传信息完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确保资格复审时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的无法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另外上传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任教学段不低于招聘岗位学段、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扫描件。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17时;教育口岗位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17时。2.资格初审。党群和政府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相关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负责,教育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教育局和相关县区教育(科)局负责,卫生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市卫健委和相关县区卫健局负责。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后3日内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1日17时,教育口岗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7时。3.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收到的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进行缴费,收费标准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为150元。缴费后3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时,教育口岗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时,逾期缴费的人员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注意:报名填写的联系方式是应聘人员缴纳费用的重要途径,应聘人员须保证手机畅通且中途不得更换联系方式,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缴费失败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5.注意事项。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应聘人员须慎重选择应聘岗位,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二)笔试1.除1072播音主持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1072播音主持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3.笔试内容:按照党群和政府口、教育口、卫生口分别命题制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党群和政府口岗位考综合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史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教育口岗位分十六类,(1)公共类:2001、2002、2005、2011、2013、2057、2059、2060、2076、2166岗位参照党群和政府口岗位考综合知识;(2)专业学科共十五类:除公共类的其他岗位考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学前教育、化学、计算机、音乐、生物、地理、美术、体育、心理学)。卫生口岗位分三类,(1)公共类:3001、3007、3008、3009、3014、3020、3025、3026、3113、3144、3149、3150、3156、3157、3159、3169岗位参照党群和政府口岗位考综合知识;(2)护理类:3033、3034、3056、3092、3105、3108、3112、3130、3132、3141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3)医学技术类:除上述(1)(2)之外的其他岗位考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三)资格复审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1072播音主持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注意:报考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另外提供分配文件、服务期满正式聘用文件(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出具的未入编证明(县区党委编办盖章确认)的原件、复印件,分配文件、服务期满正式聘用文件(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若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发文单位公章并签字确认的复印件。2.市直党群和政府口岗位由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县区党群和政府口岗位由相关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教育口岗位由市教育局和相关县区教育(科)局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卫生口岗位由市卫健委和相关县区卫健局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四)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五)综合成绩计算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1072播音主持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其他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六)考察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考察人选填写《考察表》并接受用人单位考察。市直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查档案,县区党群和政府口、卫生口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区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社局负责审查档案;市直教育口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查档案,县区教育口由县区教育(科)局负责审查档案。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七)体检和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党群和政府口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和相关县区人社局组织体检;教育口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和相关县区教育(科)局组织体检;卫生口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市卫健委和相关县区卫健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详见《岗位简表》具体条件)。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分别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在陇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八)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党群和政府口由市人社局汇总,教育口由市教育局汇总,卫生口由市卫健委汇总,汇总后由市人社局统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四、其他事项(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二)陇南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审批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四)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 党群和政府口报名咨询电话:陇南市委组织部:            0939-8236269陇南市人社局:               0939-8219651武都区委组织部:            0939-8212872武都区人社局:              0939-8232266文县人社局:                0939-5522745宕昌县人社局:              0939-6171198徽县委组织部:              0939-7536629徽县人社局:                0939-7539382   成县委组织部:              0939-3213177              成县人社局:                0939-3220255康县人社局:                0939-5932233两当县人社局:              0939-7121115西和县人社局:              0939-6624826礼县委组织部:              0939-4483168礼县人社局:                0939-4479319教育口报名咨询电话:陇南市教育局:               0939-8212692武都区教育局:               0939-8213703宕昌县教育局:               0939-6121377成县教育局:                0939-3200392康县教育局:                0939-5939305两当县教科局:              0939-7121047西和县教育局:              0939-6693323礼县教育局:                0939-4423428卫生口报名咨询电话:陇南市卫健委:              0939-8870201武都区卫健局:              0939-8212262文县卫健局:                0939-5522218宕昌县卫健局:              0939-6121001康县卫健局:                 0939-5121287成县卫健局:                0939-3218671徽县卫健局:                0939-7599968两当县卫健局:              0939-7121553西和县卫健局:              0939-6621355礼县卫健局:                 0939-4428193技术咨询电话:              0931-8721958 附件:1.陇南市2023年党群和政府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2.陇南市2023年教育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3.陇南市2023年卫生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南市教育局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5月26日    附件1.陇南市2023年党群和政府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pdf    附件2.陇南市2023年教育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pdf    附件3.陇南市2023年卫生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pdf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

2023年甘肃省西部计划招募公告

2023-05-27

2023年甘肃省西部计划招募公告根据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招募选拔工作安排,由中央财政支持,省级财政配套,2023—2024年度西部计划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按照自愿报名、公开招考、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工作(不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一、招募对象(一)甘肃招募服务本省选拔标准根据全国项目办招募政策和各地岗位申报情况,甘肃省西部计划省内招募仅面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甘肃户籍(不含临夏州户籍,甘南州迭部县户籍,兰州市安宁区、皋兰县户籍,陇南市成县户籍)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无挂科科目(特殊情况需出具高校证明),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023年7月20日前需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党员、有志愿服务经历和担任过各级团学骨干的优先,并通过西部计划统一考试和体检。(二)外省对口招募服务甘肃选拔标准根据全国项目办对口招募政策安排,由天津、江西、河南、陕西、黑龙江、湖北等6个对口省(市),分别面向其省内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党员、无挂科科目)为我省对口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对口招募省(市)甘肃户籍(不含临夏州户籍,甘南州迭部县户籍,兰州市安宁区、皋兰县户籍,陇南市成县户籍)学生必须参加甘肃省基层服务项目统一考试,不参加考试的不享受服务期满(两年)后甘肃的安置政策。外省仅对口6省(市)本科及以上甘肃籍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甘肃省基层服务项目统一考试,不再招募除对口6省(市)外其他省(市)甘肃籍毕业生。以上人员报考时仅限报考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招考岗位。二、报考条件参加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基层服务项目统一考试的甘肃户籍人员只限报考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招考岗位。甘肃省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统一考试仅限甘肃户籍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考生报名时需在报名系统内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两章齐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在校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扫描件。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各岗位不限专业。三、报名程序本次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团委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2023年“西部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参加甘肃省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统一考试的人员,必须通过西部计划官网报名,经学校审核推荐,通过省西部计划项目办资格审核后,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报名系统再次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通过高校审核推荐人员、未在西部计划官网系统报名人员、非甘肃籍人员考试报名审核时将不予通过。(一)提交报名申请(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和报名系统内的《2023年“西部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考生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二)报名资格审核及信息修改确认(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将通过入校审核或集中线下审核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将在报考系统审核中认定为不通过,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省西部计划项目办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西部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由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省西部计划项目办提交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三)打印《准考证》(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四、考试时间和内容考试时间: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五、应试证件及考场设置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西部计划考点设在兰州市内,所有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地点及考场参加考试。六、考试违纪处理考试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七、成绩查询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八、审核录取(一)资格复审根据招募总指标,按照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两章齐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在校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体检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团中央西部计划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将在指标限额内按照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超出指标限额的不再递补。(三)公示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将对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团省委统一发文录取。 省西部计划项目办联系电话:0931—8122102     附件:“西部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2023年甘肃省特岗教师考试公告

2023-05-27

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要求,2023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范围2023年,我省将在以下68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七里河区、榆中县、永登县、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白银区、平川区、秦州区、麦积区、甘谷县、秦安县、清水县、武山县、张家川县、肃南县、民乐县、高台县、山丹县、凉州区、天祝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武都区、宕昌县、成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徽县、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市、庄浪县、静宁县、西峰区、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庆城县、临夏市、积石山县、康乐县、和政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永靖县、临潭县、卓尼县、碌曲县、舟曲县、迭部县、夏河县、玛曲县、合作市。二、计划和岗位(一)全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5000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90名),聘期为3年。(二)实施县(市、区)招聘计划和岗位由市(州)在“特岗计划”实施办法中统一公布。三、基本原则(一)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与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二)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四)“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的县城所在地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五)“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由市(州)统筹组织、以县(市、区)为主,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等地区倾斜;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音体美、英语、科学、劳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四、报考条件和要求(一)报考条件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4.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岗位具体学历要求由实施市县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5.以本地户籍为主。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均可报名。具体户籍要求由实施市县作出明确规定。(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合格(笔试成绩单在有效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特岗计划”笔试考试,通过“特岗计划”笔试后,须在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环节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未取得,则取消参加“特岗计划”面试考试资格。3.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三)其他要求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4.各市(州)教育局要及时汇总并审核所辖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的岗位设置表,于线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市(州)“特岗计划”招聘公告,并将所辖县(市、区)的岗位设置表一并进行公布,同时将招聘岗位要求的笔试试卷类型(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及具体学历要求标注在岗位设置表中显眼位置,提醒考生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合适岗位进行报考。五、实施办法(一)报名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考生以各设岗县(市、区)公布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的一个学科岗位。“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及通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2.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4),由县(市、区)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协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二)笔试1.笔试组织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和考场安排工作。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2.笔试时间和地点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9:00-11: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14:00-16: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3.笔试科目和内容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4.应试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5.考场设置 全省以11个市(州)分别作为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各市(州)要按照择优原则,考点应设在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和高考定点学校,并提前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各市(州)考务实施机构于6月16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6.考试违纪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7.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三)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公布的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四)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实施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实施县(市、区)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实施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州)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各地要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市、区)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五)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市、区)要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施县(市、区)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市、区)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相关市(州)在本市(州)跨县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区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调剂县区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市(州)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六)体检对拟聘用人员,由各实施县(市、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七)复审和公示设岗市(州)统一组织县(市、区)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3年7月29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附件2)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复审并公示。    (八)发文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设岗县(市、区)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1.各市县要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2.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六、保障政策(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市县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市县财政负责补齐。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实施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实施县(市、区)负责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实施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七、工作要求(一)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各市县要建立健全招聘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3年全省“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各市县要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3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二)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实施县(市、区)录取结束后,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三)从严开展实施工作监督检查相关市(州)要加强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特岗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不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和入编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市(州)一经核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存在拖欠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不能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不能及时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等情况的,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我省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情况调整下一年度各市(州)设岗名额。本方案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各市(州)要按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实施办法,由市(州)教育局负责解释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县(市、区)按照市(州)《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并报市(州)教育局审核备案。 附件:附件1: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各市县设岗名额分配表      附件2: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3:甘肃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特岗计划”市(州)教育局联系方式           附件4“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2023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2023-05-27

 一、目标任务  2023年,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省选拔招募一批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招募名额以国家下达人数为准,并对支医岗位名额单列),服务期为2年。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为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的普通高等院校甘肃户籍或高考时户籍在甘肃的2023年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放宽至毕业24个月以内、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放宽至退出现役24个月以内。报考支医岗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不限毕业年度。  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前应获得毕业证书。  5.报考支医岗位的毕业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不予通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  1.以往参加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项目服务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并实行报考告知承诺制,先考试,再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并签署《“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人社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一)报考申请提交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后自动生成的本人照片进行注册,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和《“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只限填报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服务岗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与市(州)人社部门联系(联系方式附后);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二)报考信息确认  报考信息确认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 (三)报名信息修改  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再次修改后,必须重新提交系统确认,并等待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确认通过的,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申请修改报考身份信息,仅可申请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人员申请修改身份信息的,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三支一扶”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向报考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修改申请,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州)人社部门汇总,由市(州)人社部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修改。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市(州)人社部门提交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指标分解  选拔指标由省人社厅依据各地报考人数、岗位需求数和 “三支一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分解下达至各市(州)和兰州新区,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并对兰州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单列指标。各市(州)负责向非单列县(市、区)分解下达指标,对县(市、区)报考不足2人的支医岗位指标由市(州)调配至其他县(市、区)相同岗位,考生相应参加调配县区考录和岗位分配。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是否加分由相关市(州)根据本地实际研究自定(加分不得超过3分),不加分的可采取对少数民族考生单列选拔指标的办法给予适当倾斜。指标分解方案由各市(州)确定后在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团委、财政、卫健、公安、网信等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职责分工,统筹实施好选拔招考工作。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考试报名、信息汇总、命题制卷(包括藏文试卷)、试卷保管、考场设置、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考务实施机构要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工作。兰州新区考试组织等工作由兰州新区会同兰州市共同负责实施。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二)考场设置  全省以14个市(州)分别作为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各市州要按照择优原则,考点应设在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和高考定点学校,并提前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甘南州的藏语言试卷考生单列,不与汉语言试卷考生混编。各市(州)考务实施机构于6月16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  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2.考试科目及内容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要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对因违纪或违反《“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六)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  六、审核录取  资格初审、体检及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由市(州)人社部门、兰州新区组织部门确定后,应于资格初审工作开始3日前向社会公布,资格初审和复审应由不同人员分别把关。  (一)资格初审  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资格初审名单。对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由县(市、区)列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初审名单的人员下载填写《甘肃省2023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须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到县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各市(州)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无三甲医院的地区可安排至市(州)综合性医院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三)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和体检的人员,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报市(州)人社部门复审,复审内容重点包含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役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住院医师规培生须提供培训合格证)、准考证、体检结果等。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四)公示  市(州)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州)人社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地区、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毕业院校、专业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进入公示环节后产生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录取发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州)形成《拟录取人员报告》(含附件2),于8月2日前报省人社厅。省级统一发文录取。  七、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各市(州)人社部门和兰州新区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25号)要求,对“三支一扶”全体新招募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市(州)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岗前培训任务落实。  (二)安排上岗  各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基层教育、卫生、农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岗位服务。对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和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也可安排。所有新招募人员应于9月底前全部安排到岗,并同步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在岗状态。  八、待遇保障  (一)在岗待遇。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市(州)或县(市、区)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100元向各地拨付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  (二)人员管理。各地要严格人员管理,关心重视成长。可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借调到上级单位工作。允许“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离岗,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州)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变更在岗状态为“岗位脱离”。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打印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三)优惠政策  1.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惠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支医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符合国家职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人员,由服务单位、县级人社部门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县级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和服务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不再实行试用期。  1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留在基层岗位工作的人员,在提拔任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考虑,并纳入基层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1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发挥“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推进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衔接、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政策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安排必要工作和培训经费,及时拨付生活补贴等各项待遇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选拔招募和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工作纪律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选拔招募程序和有关考试纪律要求,强化市县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招募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报名咨询、指标分解、考务实施、资格审核、体检公示、培训上岗、待遇落实等各环节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工作中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将对招募各环节工作和选拔人员待遇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程序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依法依规坚决严肃查处。  (三)确保工作进度  各地要周密部署、提前谋划、压茬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选拔招募各环节工作,确保9月底前新招募人员全部上岗到位,按进度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数据报送等工作,并于12月11日前将本年度“三支一扶”工作总结报省人社厅。  联系电话:  省人社厅 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0931-8723159  考试中心  0931-4676230、8948645、4810240  兰州市:  0931-8487079  天水市:  0938-8215762  嘉峪关市:0937-6789790  武威市:  0935-2232560  金昌市:  0935-8332933  酒泉市:  0937-2618488  张掖市:  0936-8360233  庆阳市:  0934-8683373  平凉市一、目标任务2023年,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省选拔招募一批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招募名额以国家下达人数为准,并对支医岗位名额单列),服务期为2年。二、选拔对象和条件选拔对象为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的普通高等院校甘肃户籍或高考时户籍在甘肃的2023年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放宽至毕业24个月以内、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放宽至退出现役24个月以内。报考支医岗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不限毕业年度。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4.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前应获得毕业证书。5.报考支医岗位的毕业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不予通过。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1.以往参加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项目服务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三、报名程序本次考试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并实行报考告知承诺制,先考试,再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并签署《“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人社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一)报考申请提交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后自动生成的本人照片进行注册,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和《“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只限填报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服务岗位。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与市(州)人社部门联系(联系方式附后);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二)报考信息确认报考信息确认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三)报名信息修改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再次修改后,必须重新提交系统确认,并等待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确认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报考人员申请修改报考身份信息,仅可申请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人员申请修改身份信息的,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三支一扶”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向报考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修改申请,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州)人社部门汇总,由市(州)人社部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修改。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市(州)人社部门提交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四、指标分解选拔指标由省人社厅依据各地报考人数、岗位需求数和 “三支一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分解下达至各市(州)和兰州新区,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并对兰州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单列指标。各市(州)负责向非单列县(市、区)分解下达指标,对县(市、区)报考不足2人的支医岗位指标由市(州)调配至其他县(市、区)相同岗位,考生相应参加调配县区考录和岗位分配。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是否加分由相关市(州)根据本地实际研究自定(加分不得超过3分),不加分的可采取对少数民族考生单列选拔指标的办法给予适当倾斜。指标分解方案由各市(州)确定后在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人社厅备案。五、考试(一)考试组织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团委、财政、卫健、公安、网信等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职责分工,统筹实施好选拔招考工作。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考试报名、信息汇总、命题制卷(包括藏文试卷)、试卷保管、考场设置、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考务实施机构要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工作。兰州新区考试组织等工作由兰州新区会同兰州市共同负责实施。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二)考场设置全省以14个市(州)分别作为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各市州要按照择优原则,考点应设在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和高考定点学校,并提前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甘南州的藏语言试卷考生单列,不与汉语言试卷考生混编。各市(州)考务实施机构于6月16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三)考试时间和内容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  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2.考试科目及内容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四)应试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五)考试违纪处理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要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对因违纪或违反《“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六)成绩公布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六、审核录取资格初审、体检及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由市(州)人社部门、兰州新区组织部门确定后,应于资格初审工作开始3日前向社会公布,资格初审和复审应由不同人员分别把关。(一)资格初审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资格初审名单。对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由县(市、区)列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初审名单的人员下载填写《甘肃省2023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须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到县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二)体检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各市(州)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无三甲医院的地区可安排至市(州)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三)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和体检的人员,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报市(州)人社部门复审,复审内容重点包含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住院医师规培生须提供培训合格证)、准考证、体检结果等。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四)公示市(州)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州)人社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地区、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毕业院校、专业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进入公示环节后产生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五)录取发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州)形成《拟录取人员报告》(含附件2),于8月2日前报省人社厅。省级统一发文录取。七、培训上岗(一)岗前培训各市(州)人社部门和兰州新区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25号)要求,对“三支一扶”全体新招募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市(州)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岗前培训任务落实。(二)安排上岗各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基层教育、卫生、农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岗位服务。对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和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也可安排。所有新招募人员应于9月底前全部安排到岗,并同步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在岗状态。八、待遇保障(一)在岗待遇。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市(州)或县(市、区)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100元向各地拨付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二)人员管理。各地要严格人员管理,关心重视成长。可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借调到上级单位工作。允许“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离岗,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州)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变更在岗状态为“岗位脱离”。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打印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三)优惠政策1.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惠政策。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支医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8.符合国家职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人员,由服务单位、县级人社部门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县级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和服务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不再实行试用期。1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留在基层岗位工作的人员,在提拔任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考虑,并纳入基层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1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九、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发挥“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推进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衔接、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政策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安排必要工作和培训经费,及时拨付生活补贴等各项待遇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选拔招募和考试工作顺利开展。(二)严格工作纪律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选拔招募程序和有关考试纪律要求,强化市县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招募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报名咨询、指标分解、考务实施、资格审核、体检公示、培训上岗、待遇落实等各环节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工作中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将对招募各环节工作和选拔人员待遇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程序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依法依规坚决严肃查处。(三)确保工作进度各地要周密部署、提前谋划、压茬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选拔招募各环节工作,确保9月底前新招募人员全部上岗到位,按进度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数据报送等工作,并于12月11日前将本年度“三支一扶”工作总结报省人社厅。联系电话:省人社厅  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0931-8723159               考试中心  0931-4676230、8948645、4810240兰州市:  0931-8487079天水市:  0938-8215762嘉峪关市:0937-6789790武威市:  0935-2232560金昌市:  0935-8332933酒泉市:  0937-2618488张掖市:  0936-8360233庆阳市:  0934-8683373平凉市:  0933-8226225白银市:  0943-8246833定西市:  0932-8236520陇南市:  0939-8236221临夏州:  0930-6213722甘南州:  0941-8212613兰州新区:0931-8259387 附件: 附件1:甘肃省2023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       附件2:甘肃省2023年“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3:三支一扶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

定西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04-30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和《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定政办发〔2014〕97号)、《关于取消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项政策的通知》(定政办发〔2016〕130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50号)及相关规定,2023年我市继续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漳县、岷县和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3名,其中:漳县55名,岷县211名,市直27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年龄不限。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中的招聘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教研厅〔2010〕1号)及《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规定的规范称谓申报。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招聘范围是本县的,生源地须为本县或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2023年4月28日)户籍迁入本县。7.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笔试合格成绩单任教学段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对应。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8.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对象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当前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在市内外已就业,如报考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岗位,须提供报名起始之日前(不含2023年5月8日)与就业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9.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含引导或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就业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国家和省上另有规定的外)。(6)尚在试用期的。(7)记入我市统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的。(8)现役军人。(9)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三、招聘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市、县考试不在同一时间)。1.报考信息查询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8日开始登录定西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dingxi.gov.cn),阅读《定西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并查阅《网上报名指南》。2.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1)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在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4日17∶00登录定西市人社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报名”模块,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100KB)。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定西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网上报名指南》,承诺本人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误报、错报、虚报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2)上传附件。将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等证件,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只上传信息完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网上资格审核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5日17∶00。市、县招聘办网上资格审查人员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本人自行负责。报名期间,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错误报名信息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市人社局10楼1014室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果会实时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报考人员也可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5.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6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50元。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的考生需要缴费2次。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的考生需分别打印准考证,并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分别参加考试,具体打印时间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通知。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相关环节,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二)笔试1.考试组织: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通知。笔试在市政府所在地集中考试,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3.笔试内容:报考综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专业知识。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予以调整,在考试前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5.笔试携带证件: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笔试当天上午7:30、下午13∶00进入考点,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考生所需文具由市人社局免费统一配备,其他任何自备文具、书籍、资料、稿纸等物品不得带入考点及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计算器、电子(智能)手表、智能手环、项圈等在内的其他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带至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5日后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供考生查询。(三)资格复审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人员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四)面试1.有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发布后,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2.面试方案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公布。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面试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若电话无法接通责任自负。(五)成绩1.无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2.所有有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六)体检考试工作结束后,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分别由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如考生怀孕,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七)考察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市直单位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县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考察工作由县上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廉洁自律、就业状态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拟聘人员给予评价并形成考察材料,并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八)公示、审批与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分别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者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审核不合格、公示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公示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在市、县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岗,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四、有关事项1.定西市人社局网站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审批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被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连续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1)漳县漳县人社局:0932-4866387  0932-4861237(2)岷县岷县人社局:13679311035岷县教育局:0932-5934598(3)市直:0932-8235619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0932-6913635市水利科学研究所:0932-8212319市妇幼保健院:0932-8225941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0932-8212324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0932-8219821市自然资源局安定分局巉口镇国土资源中心所:0932-8260106市幼儿园:0932-8235073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和应急指挥中心:0932-8226972(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附件:1.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2023招聘岗位列表.xls2.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网上报名指南.doc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4.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4.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来源:定西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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